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如何申报?
来源:(中原环保鼎盛) 时间: 2019-10-29 点击:1711 点赞:0

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各个层面,其中更是涉及到建委、发改委、环保局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只有所有的环节统一管理,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处理链,真正实现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如何申报?

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申报流程:

1、向当地政府(或发改委、城管局)提交《关于城建XX(市、区、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

2、由市/区/县政府主管市/区/县长组织召开由主要职能部门,以及公司主要负责人、技术发明人等参加的联合审核办公会议(简称连审)。

3、联审通过后,由发改委办理“项目核准登记”手续,签发《项目核准经济证》;或直接与当地政府签订《关于共同建设XX(市、区、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意向协议》。

4、项目申请单位凭《项目核准登记证》或《意向协议》,到工商局办理增项手续或注册新公司,需在经营范围中注明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5、与当地政府签订《建筑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包括:垃圾处理量、垃圾处理费及支付方式等重要内容。

6、项目申请单位协同土地局、规划局、环保局,进行项目选址。

7、委托甲级设计院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当地甲级环科院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专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8、《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省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和水利厅批复后,即可开工建设,并申请省、市项目补助和国家扶持资金。

9、项目单位亦可在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书》并完成选址和地质勘探后,即可开工建设,边建设边办理其他手续(需与政府签订《项目开工建设承诺书》)。

为了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省市出台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政策。政策利好,市场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相继开展,包括BOT、TOT、BOO、EPC+O&M等项目运作方式

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项目如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