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来源:(中国日报网) 时间: 2020-11-24 点击:1423 点赞:0

到2020年,江西全省力争建成200个绿色矿山,推进赣州市和德兴市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全省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11月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小驹告诉记者。

据悉,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在绿色发展中要求“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2017年12月27日原省国土厅联合财政厅、环保厅等六部门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地具体落实,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制定了《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核查指南(试行)》,形成了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实地抽查、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江西省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等九个省地方标准于今年7月17日颁布实施;赣州市率先制定优势矿种地方标准,《赣州钨、萤石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已发布实施,已形成支撑江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的技术标准体系。

据介绍,江西省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照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中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制定了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落实到具体矿山;为将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成效显著的市或县全域推进,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在全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赣州市、德兴市和永丰县正在根据建设方案进行示范区建设工作。

为推广绿色矿山建设典型经验模式,营造良好氛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于2019年6月份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5月份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并对江西省的绿色矿山遴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实地抽查、材料审核和社会公示,2019年,江西省遴选出35家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今年又推荐12家矿山到自然资源部参与国家级绿色矿山的遴选。

陶小驹告诉记者,江西省现拥有二千多个矿山,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自人口、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矛盾的压力,矿业面临着时代赋予的机遇与挑战,这一切综合起来都对江西省矿业提出更高更远的要求与期待,因此走绿色矿山道路迫在眉睫,也只有建设绿色矿山,才能最终促进我国绿色矿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同时,绿色矿山建设也要求我们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再发展”的原则,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努力实现从“废物排除”到“环境净化”再到“废物利用”的绿色矿山发展方向,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避免造成浪费,统筹全局,使资源实现的效能达到最大化。

据了解,江西省矿山总数从2015年的5237个减少到2418个(不含铀矿山),减少比例达到53.46%,其中大型矿山168个,中型矿山26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2015年8.84%提高到了17.7%,提前达到2020年的规划目标(12%);主要大中型矿山开采回采率达标率达到95.28%,选矿回收率达标率达到87.4%,提高了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优化了矿山企业结构,逐步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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